新疆湖南蓄电池电机车操作手册
湖南蓄电池电机车操作手册
1、蓄电池电机车司机必须熟悉本规程,新司机应经老司机指导一个月,待现场操作考试合格方能独立操作,未经考试或无证人员一律不能进行操作。
2、除实习中的新司机有随机挂钩工外,其他人员严禁乘坐电机车头。
3.各班司机要实行包机制,不得随意变动。
4.司机驾驶的机车必须保持完好,司机室必须安装牢固的顶棚和门。
5. 机车的检修,必须在电机车充电硐室内进行。
7. 运送煤、矸及材料的列车严禁坐人。两车之间严禁蹬乘人员。
8. 运送人员的列车,禁止同时挂运工具和材料的车辆及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。如需挂炮工车时,炮工车与乘人车之间不得小于5米。
9. 蓄电池电机车司机一律不准将机车转让给他人驾驶。
10 司机不得擅离岗位,必须离开时,应切断电动机电源,取下换向器手把,扳紧车闸,但不得关闭红灯,如在下坡道停车时,必须用三角木将车轮掩住,防止车辆自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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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17-03-03